政银担

发布日期:2019-12-11 来源:本站

    省财政厅、农业厅、金融办〈关于开展山西"新农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财农〔2017〕41 号) ,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贷"试点工作,旨在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资源联于开发、信贷集合加工、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的新型农业担保模式。

    公司以农业经济总量较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较多或县级党委政府积极性较高的县域为试点,通过实施签定一个《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一个县政府《“新农贷”实施方案》、成立一个工作领导及实施机构、召开一个启动大会和推荐运作一批担保示范标杆项目等“五个一工程”,开展了县级政府—合作银行(当地农商行、邮储或农行等)—农业担保公司按照1:2:7的风险分担比例联手扶持农业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融资担保工作。目前,省农担公司已与盐湖、榆社、永济、夏县、武乡、怀仁、屯留、长子县等23个县(市、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12家县级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2153万元,通过政银担合作的项目为67户7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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